一桩隔空猥亵案件 黄晓宇律师接受新京报采访

近日,浙江省公安厅通过公众号“浙江网警”通报一起“隔空猥亵”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发布赠送游戏皮肤的“钓鱼”信息,寻找并引诱未成年女孩给其发送不雅照片或视频,受害女孩人数多达30人,目前陈某因猥亵罪被批准逮捕。

针对上述案件,新京报记者采访黄晓宇律师,黄晓宇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

律师:“隔空猥亵”为违法行为,建议加强孩子性保护观念

“在不少人的认知里,猥亵行为只发生在肢体接触上,实际并非如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黄晓宇称,司法实践中“隔空猥亵”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惩罚。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如存在猥亵多人多次、造成儿童严重后果或者手段恶劣等情节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黄晓宇表示,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隔空猥亵行为的性质进行过明确。司法解释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黄晓宇表示,近年来这类案件时有发生,可见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从线下逐步转移到了线上。“隔空猥亵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一点不亚于肢体接触猥亵。有些不法分子甚至将视频、图片在网上出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会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产生严重影响,针对这种情况,两高才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对这种行为的性质进行明确。此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的规定。”

“法律法规一直在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家庭监管始终是守护孩子的第一条‘防线’。”黄晓宇表示,不少孩子的父母自己就沉迷于手机,对孩子使用手机上网也不加以节制,更有甚者家长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账号供孩子使用,使得孩子过早接触短视频、社交软件、游戏,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当然除法律法规和家庭监管外,学校、网络平台也要形成合力,从教育、平台监管等多方面制定相应办法,防止孩子过早接触网络,让孩子初步建立起相应的性保护观念,减少隔空猥亵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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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民办幼儿园“跑路”欠工资坑家长 黄晓宇律师接受新京报采访

2024年1月12日,新京报报道了北京房山区一民办幼儿园关门“跑路”一事。该幼儿园不仅存在跨学期收取大额预付费、拖欠教师工资等情况,甚至还要求学校老师贷款后出借给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目前,该幼儿园所属教育集团法定代表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就该事件采访黄晓宇律师,黄晓宇律师从法律层面进行相应解读。

该集团及法定代表人的上述行为涉及怎样的法律问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宇认为,虽然按照老师的说法是“集团”借款,但从《借款协议书》中无法看出与集团公司存在直接关联。“借款协议里的借款方是个人,借款用途也未说明,幼儿园只不过是以担保人的身份出现,无法体现出与集团存在关联。”黄晓宇认为,单纯从协议来看,只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

“如果老师真的是从银行贷款出借,还恐将老师置于巨大风险中。”黄晓宇表示,最高院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中就有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解释一下,就是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将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资金转借他人的行为。”黄晓宇表示,职工出于对公司信任,愿与公司共渡难关无可指摘,但也要有底线,以免陷入严重后果中。

律师提醒家长警惕预付费风险

高额超前收取家长费用是否涉嫌违规?该法定代表人行为或涉嫌哪些法律问题,家长应如何维权?黄晓宇分析表示,从民事角度上看,家长与学校之间构成的是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当学校不能提供服务后,自然处于违约状态。一般来说,至少应当在扣除学校提供服务时间后,折算将剩余的学费退给家长。

而从刑事角度来看,虽然公司负责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但公安机关还未公布案件情况。黄晓宇称,如果提前收取的高额学费并未实际用于学校经营,而是用于个人挥霍,则可能涉嫌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如果是挪用学费,则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公司负责人是否涉嫌犯罪,犯此罪还是彼罪,这就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了。”黄晓宇表示。

“预付费风险其实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尤其教育培训领域是预付费风险高发区。”黄晓宇表示,资金监管体系的缺位,导致预付的资金可能被公司挪用,后期跑路或经营不善,作为家长来说,维权往往较为困难。针对上述情况,近年来相关部门对预付费进行了相关规定,并对资金监管也有了要求,但还是有学校违规操作,说明监管还存在缺位。“所以最重要的是,家长要把牢自己的钱袋子,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单方承诺,对预付费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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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街舞机构突然关门 消费者如何维权 黄晓宇律师接受新京报采访

新学期伊始,知名街舞机构嘻哈帮突然关停,甚至有家长损失达七八万元。近日,新京报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并采访了黄晓宇律师。针对家长如何维权,黄晓宇从律师角度提出了法律建议和解读。

律师: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股东担责

“公司是否更换法定代表人,与股东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有必然关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宇解释说,法律不仅规定了股东对公司有出资义务,还要求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等。如果公司不能按时履约,从民事角度,家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公司退还相应的学费。如果股东存在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个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机构“卷钱”跑路,负责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黄晓宇表示,这一情形较为复杂。商业经营过程中存在风险是正常现象,不涉及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某些情形,则可能涉嫌犯罪。

“例如负责人明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在跑路前做了大量准备,并且在无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还疯狂采取促销、打折等方式骗取资金。资金到手后没有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是直接转为自己控制。这种情况下可能就涉及违法犯罪。”黄晓宇称,存在上述情形,一方面从家长的角度出发,负责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从公司角度出发,负责人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司经营,可能也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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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上网致被性侵少女信息泄露,黄晓宇律师接受新京报采访

被性侵少女因为裁判文书未隐名上网,导致受到了“二次伤害”。对此事件新京报进行了报道,并采访黄晓宇律师,黄晓宇律师发表了律师观点。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宇表示,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八条规定,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对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第十条规定,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删除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按照该规定,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隐名处理的,尤其是对于涉及性侵这类严重关乎个人隐私的案件个人信息,更应当仔细、慎重处理。同时,对于当事各方的自然人的个人信息都应当严格保护。

今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断出身份信息的资料和涉及性侵害的细节等内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律师及参与诉讼、知晓案情的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对外公开的诉讼文书,不得披露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断出身份信息的其他资料,对性侵害的事实必须以适当方式叙述。

原文链接:判决书上网致被性侵少女信息泄露,法官: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罚 (bjnews.com.cn)

黄晓宇律师就“广州地铁偷拍事件”接受媒体采访

近日,广州地铁8号线“大叔被女生质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曝光”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网曝者女生被指责无端指责农民工偷拍遭到舆论谴责,女子目前也被“网暴”“人肉”。2023年6月12日,新京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并采访了黄晓宇律师。黄晓宇律师就此发表律师观点。

近日,广州地铁8号线“大叔被女生质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曝光”事件引发关注。6月11日晚,当事女生发微博致歉,称已认识到此事给大叔带来的伤害。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宇表示,在未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当事女生将大叔曝光在网络上,并称其为“猥琐男”,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但是,当事女生也因自己的鲁莽行为被“人肉”,成为了“另一种受害者”,“该事件发展到现在,成了没有‘赢家’的局面。”

据媒体报道,6月7日,一名网友发视频称,自己在地铁车厢里被一名“猥琐老头”盯着看,疑似被偷拍,“我瞪了一眼,他放下了手机……感觉他不是第一次作案,如此娴熟的动作和大言不惭的表现……”视频中,该网友要求检查对方手机相册,但并没有发现自己的照片,随后她提醒男子,“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此后,该视频不断引发关注。

“上传一段视频、一张照片,只需要手指动一动就能完成,但稍不留神就可能触碰‘红线’。”据黄晓宇介绍,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他人不得随意侵犯。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也包含保护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等内容。

黄晓宇表示,舆论监督是公民的权利,“网络曝光”则是实现舆论监督的途径之一,但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切记不能忽视被曝光者的合法权益。“一旦曝光视频在网上发酵,成为舆论热点,事件的后续发展非曝光者所能控制,可能会伤害到无辜的家人和朋友。”

黄晓宇说,有些曝光者的初衷是善意的,但也有一些人打着“网络曝光”的旗号泄私愤,或是为了获得流量,采取夸大、杜撰、甚至是侮辱他人的方式进行曝光,引发网络暴力,“这属于违法行为。”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日前,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已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5日。

黄晓宇建议,在选择“网络曝光”这一方式前,应考虑是否有更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比如,当遇到不文明行为时,我们能否通过向在场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反映,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进行制止。”

在遭到恶意曝光时,可以联系社交平台,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删除相关信息。同时,固定证据,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此外,也可以及时报警,根据《刑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披露隐私,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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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学不考试交钱就拿本科证,“提升学历”陷阱该如何维权?黄晓宇律师接受采访发表律师观点

近年来,有一些所谓的培训机构打出“不上学不考试”的旗号,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然而不少人在缴纳了价格不菲的费用后,不仅证书没见到,机构也不给退费,陷入了两难境地。2023年4月4日,新京报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并采访了黄晓宇律师。对此,黄晓宇律师发表了律师观点。

律师提醒不要迷信“保过”“免试”等类似承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宇认为,无论公司或机构将其提供的“服务”称作什么,学员要冷静思考、理性看待。“获得更高层次的学历,都要经过学习和考试,尤其是国家承认的高等学历要求会更加严格,这是一个常识。”他提醒,想提升学历、增加社会竞争力是件好事,但不要迷信“保过”“免试”等类似承诺,避免上当受骗。

黄晓宇还谈道,学员也不能认为签订了“合同”,机构写了数倍违约金,就以为有了保险。即便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合同也可能面临无效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黄晓宇表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多名维权者提到华瑞教育或涉嫌诈骗,那么,如何断定某事件是否构成诈骗?黄晓宇解释称,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构成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使用骗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让他人‘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诈骗他人数额达50万元的,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原文链接:https://m.bjnews.com.cn/detail/1680485641168659.html?shareuser=166055049014293

黄晓宇律师就南京一男孩家长掌掴幼童事件接受采访

2022年年底,一条南京市⽞武区⼀男孩家⻓鲁某某掌掴5岁幼童、推倒⽼⼈事件在网上发酵,事后涉事男子被公安机关刑拘。新京报对此事件采访了黄晓宇律师,黄晓宇律师发表了律师观点。

鲁某某这样过激的⾏为固然不可取,但如果孩⼦在幼⼉园或学校等场所受到他⼈欺凌乃⾄受伤,家⻓应当如何维护孩⼦的合法权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晓宇表示,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三⼗五条明确了学校、幼⼉园应当保障未成年⼈在校、在园期间的⼈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幼⼉园、学校是在校期间保护孩⼦的第⼀责任⼈。

“2021年6⽉1⽇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中,强化了学校的这条防线。”⻩晓宇介绍,修订后的未成年⼈保护法⼀⼤亮点是,规定了学校对学⽣欺凌⾏为应当⽴即制⽌,同时还应该通知双⽅⽗⺟或者其他监护⼈参与欺凌⾏为的认定和处理。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发现不利于未成年⼈身⼼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或者向公安、⺠政、教育等有关部⻔提出检举、控告。

“作为家⻓应该理性处理孩⼦在校期间的⽭盾,最好先⾏与学校沟通,通过学校这个平台化解孩⼦之间的⽭盾,这样也对双⽅家⻓平和交流有益。”⻩晓宇表示,即便学校⽆法处理,也可以向有关部⻔依法依规反映,避免⼀时冲动引发更加严重的后果。

原文链接:https://m.bjnews.com.cn/detail/1668176123169638.html?shareuser=160439218412507

黄晓宇律师就南华大学一男生造女生“黄谣”事件接受媒体采访

2023年3月,一则南华大学生何某某造女生“黄谣”行为被曝光,遭到了舆论谴责。有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并采访了黄晓宇律师。黄晓宇律师通过新京报发表了律师观点。

上述学生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规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宇认为,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行为的恶劣程度,情节严重的,依据我国《刑法》还可能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侮辱罪等。
黄晓宇指出,一般大学生都是超过18岁的成年人,无论是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都已具备完全责任能力,在做出任何事情前要三思而后行,想想可能面临的后果。“良好的行为规范是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而国家的法律法规则是底线,突破底线肯定要面临严厉处罚。”黄晓宇说道。
此外,黄晓宇表示,学校处理此类事件需“有先有后”。发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学校应先行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对行为人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行为人处以治安拘留或刑事立案后,学校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校规校纪等,对行为人处以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等相应处罚。

原文链接:造女生“黄谣”,何某某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bjnews.com.cn)

黄晓宇律师就教培训机构的“退费难”问题接受新京报采访

“职业教育培训在面临新机遇、开始新转型、探索新发展的过程中,“既暴露出退费争议、虚假宣传、伪造学历等老问题,又暴露出代报名、培训贷、制造营销焦虑等新问题,行业发展呈现新老问题交织的典型特点。”

2023年3月27日,新京报刊发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职尚教育”部分学员因退费难问题报道。黄晓宇律师就发表律师观点:学员首先要通过公开渠道去查询机构是否具有培训资质,以及是否存在大量诉讼或纠纷,“如果该机构存在大量案件,那么就要提高警惕。

其次,不要迷信诸如“保过”“押题”等宣传;在签约缴费之前,学员还应认真浏览合同,若合同内容与机构工作人员说法有出入,须质问原因。此外,最好还应核实销售人员真实身份,看其是否为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发生纠纷后,学员要及时向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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